本辦法所稱營運機構,指實際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設置、操作及營運之公民營機構,或其另設負責該設施操作及營運之機構。
根据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的解释,该条款中提到的“營運機構”是指實際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設置、操作及營運之公民營機構,或其另設負責該設施操作及營運之機構。 參考資料: 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101.07.18) 範例:一家私人公司獲得經濟部的批准,設置、操作及營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在這種情況下,該公司可被稱為營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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