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辦理園區用地變更規劃完竣後,應將變更後之規劃圖及用地用途公告之。
主管機關辦理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完竣後,應根據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8條的規定,將變更後的規劃圖及用地用途公告之。根據"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8條規定,主管機關在完成園區用地變更規劃後,應將變更後的規劃圖和用途公告起來。這樣可以讓公眾知道產業園區用地的變更情況,並確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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