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14

快速跳轉

民營事業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業務人員之名額,由各主管機關核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第14條規定,民營事業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業務人員的名額由各主管機關進行核定。根據本法,主管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相關條件進行考量,核定各事業所需聘僱的外籍或僑居國外業務人員的名額。這些主管機關可能包括中央主管機關(例如勞工部門或相關部門)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照這個條文,各主管機關可以依法定程序和條件核定民營事業所需外籍或僑居國外業務人員的名額。然而,在資料中並沒有進一步的範例或詳細資訊,因此無法提供具體的例子。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第 14 條規定:「民營事業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業務人員之名額,由各主管機關核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