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或檢修航行於國際航線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訂立之契約,免納印花稅。
根據《獎勵投資條例》第32條,建造或檢修航行於國際航線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訂立之契約,免納印花稅。這表示,在獲得國際航線船舶、航空器或遠洋漁船的建造或檢修契約時,不需要支付印花稅。 參考資料: - 獎勵投資條例,內政部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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