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投資條例 第 78 條(國民住宅用地之取得)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投資興建國民住宅,得準用第六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購買或租用農地,變更為建築用地。但以其投資計畫經內政部核定者為限。 前項申請變更農地為建築用地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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