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土地所有權人或興辦工業人申請准編定之工業區範圍內公有土地,由各該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辦理讓售,其公有土地面積不超過編定總面積十分之一或總面積不超過五公頃者,得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之限制。 前項公有土地讓售價格,由各該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按一般公有財產處分計價標準計算。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第3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AI 深度解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