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土地之租金,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審定之。
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83條規定,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土地的租金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審定。這意味著,租用這些區域內土地的機構或個人需要經過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的審定才能確定租金的金額。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土地租金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關於這一規定的範例,我們可以參考工業專用港區或工業專用碼頭區的租用案例,其中租金的確定需要經過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的審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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