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區工業用水水壓最低維持每平方公分一.六公升,供水不能達到之高樓應由用戶建造受水池,自行間接加壓及管理維護。
根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第7條,臺中區工業用水的水壓最低維持每平方公分1.6公升。如果供水無法達到高樓的需要,用戶應該自行建造受水池,並進行間接加壓和管理維護。這保證了工業用水的穩定供應和適用壓力。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