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施行細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著作原件或樣本,如因性質特殊或龐大、易損或昂貴,確實不便或不能繳交者,得申請主管機關減免,或以著作詳細說明書、四面、五面或六面攝影圖說或其他代替物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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