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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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路布局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有變更者,應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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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 20 條,如果電路布局權人的姓名或名稱有變更,他應該申請變更登記。該法規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或相關的參考資料。
立法沿革 1 版
(0840713 制定)
電路布局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有變更者,應申請變更登記。
立法理由本條明定電路布局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有變更時,應申請變更登記。所謂電路布局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有變更,係指自然人之更名或公司名稱變更,此時雖權利主體同一,仍應申請登記,俾登記管理正確無誤。
- 變更登記名詞
(0840713 制定)
本條明定電路布局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有變更時,應申請變更登記。所謂電路布局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有變更,係指自然人之更名或公司名稱變更,此時雖權利主體同一,仍應申請登記,俾登記管理正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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