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電路布局權人未得被授權人或質權人之承諾,不得拋棄電路布局權。
  2. 電路布局權之拋棄,不得部分為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