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第 2 款的規定,依附於電子文件與其相關連,係指附加於電子文件、與電子文件相結合或與電子文件邏輯相關聯的方式。參考資料來自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本身的相關條文。
- 第一條第二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電子簽章法 第 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