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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章法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推動電子簽章之普及運用,確保電子簽章之安全,促進數位經濟、智慧政府及數位服務之發展,特制定本法。
  2. 司法程序不用本法之規定者,由司法院或法務部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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