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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檢驗法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請驗證登錄之資格、程序、符合性評鑑程序之模式、第三十九條所定商品驗證登錄證書之(換)發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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