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商品檢驗法 第 3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商品申請驗證登錄,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指定符合性評鑑程序之相關資料及技術文件,向標準檢驗局辦理。
  2. 前項申請所附資料及技術文件為外文者,標準檢驗局得要求申請人加附中文譯本。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