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 第 5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標準檢驗局得自行或由消費者保護團體推薦遴聘義務監視員,協助舉發違規商品。
- 前項義務監視員之遴聘、違規舉發程序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商品檢驗法 第5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