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驗證登錄辦法 第 1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檢驗不符合檢驗標準之驗證登錄型式商品,其不符合部分與驗證登錄商品屬構造相同者,該驗證登錄商品視為購、取樣檢驗結果不符合檢驗標準,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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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驗不符合檢驗標準之驗證登錄型式商品,其不符合部分與驗證登錄商品屬構造相同者,該驗證登錄商品視為購、取樣檢驗結果不符合檢驗標準,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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