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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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得於事先通告週知停水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前,將有關停水情形刊登新聞紙,並以電子媒體或資訊網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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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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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條文
- 自來水法 第 62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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