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人員在派(僱)用期間,因辭職、重大過失免職或因其他原因離職者,僅可領回其自提儲金之本息作為離職金,公提儲金之本息收回撥作儲備金。
我不知道。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