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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構約聘(僱)人員經依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項及第八條規定辦理者,不得改為派(僱)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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