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級政府為執行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所需使用之動力機械,於無法以適當載具載運而須以自走方式直接行駛之施工路段,得經該公路主管機關同意後,不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限制,並函知所在地之公路監理機關備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AI 深度解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