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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規費收費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徵收行政規費之事項及收費基準如下: 一、輻射度量儀器校驗:每臺新臺幣二千二百元。 二、加馬能譜分析:每樣品新臺幣二千元。 三、輻射污染擦拭計測:每張新臺幣五百元。 四、鍶九十核種分析:每樣品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五、水樣總阿伐及總貝他分析:每樣品新臺幣二千二百元。 六、水樣氚核種分析:每樣品新臺幣二千元。 七、食品中組織自由水氚核種分析:每樣品新臺幣五千元。
  2. 加開或補正前項校驗、計測或分析報告,每份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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