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職掌如下: 一、施政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編擬事項。 二、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工作之推動事項。 三、文書收發、查催、繕校及檔案管理事項。 四、印信典守事項。 五、採購、財產登記及保管事項。 六、房屋修繕管理事項。 七、工友、司機及技工之管理事項。 八、車輛調配、保養及油料使用之管理事項。 九、現金及票據保管事項。 十、員工薪給發放事項。 十一、各項會議與各種慶典會場佈置及茶水供應事項。 十二、公保費、勞保費之繳納事項。 十三、公共關係及新聞聯繫發布事項。 十四、召開本所工作會報應行辦理事項。 十五、其他不屬於各單位職掌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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