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 12 條
快速跳轉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入、出預(概)算之籌編及分配預算之編報。 二、預算控制及收支憑證之內部審核。 三、各種會計報告、帳簿與備查簿之登錄及編製。 四、採購案件之監標及監驗。 五、工程施工預算、決算及竣工驗收總表之加總。 六、歲出(入)應付(收)款之保留及經費流用。 七、付款憑單、轉帳憑單、收支傳票及轉帳傳票之編製。 八、公務統計資料之蒐集及報送。 九、其他有關會計事項。
回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