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訂定本細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7.06.15
廢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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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主任工程司權責如下:
一、綜理處務文稿綜核。
二、主管業務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三、綜合文件之督導撰擬。
四、工作分配、領導及監督。
五、主管業務報告之編擬。
六、分層負責範圍內工作權責問題之協調及解決。
七、其他交辦事項。
本處設下列課、室:
一、綜合課。
二、工務課。
三、水環課。
四、軌道課。
五、系統機電課。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政風室。
工務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務管理事務(含工程開竣工、停復工及展延審核)。
二、施工計畫及進度管理。
三、工程預算彙總控管。
四、一般條款、契約文件解釋。
五、契約變更及變更審核。
六、品質管理(上級機關施工查核、品質稽查計畫擬定及執行)。
七、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管理。
八、爭議調處仲裁訴訟案件處理。
九、工地重大事故處理及善後方案執行。
十、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水環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捷運設施建築物、機廠與軌道區等設置之水電工程、消防工程、給水系統、污水與廢水之排水系統、建築工程電梯及電扶梯之系統、環境控制系統等施工之現場監督。
二、與其他介面工程介面整合之配合處理。
三、監造顧問執行監造之監督。
四、其他有關水環事項。
軌道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軌道工程、駐廠檢測、工程變更處理、廠商協調、施工及技術支援之現場監督。
二、與其他介面工程介面整合之配合處理。
三、監造顧問執行監造之監督。
四、其他有關軌道事項。
系統機電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電聯車、行包處理、機廠維修設備及維修管理系統工程、駐廠檢測、工程變更處理、廠商協調、施工及技術支援之現場監督。
二、電力、號誌、月台門、通訊、中央監控、自動收費工程、駐廠檢測、工程變更處理、廠商協調之現場監督。
三、監造顧問執行監造之監督。
四、與其他介面工程介面整合之配合處理。
五、其他有關系統機電事項。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工作報告及重要資料之彙編。
二、重要會議、會報之籌備與紀錄、各種會議會場佈置及各項活動之配合辦理。
三、重要業務與交辦案件之管制、機要事務之辦理及分層負責明細表之研擬。
四、公共關係聯繫與輿情資料蒐集及分析。
五、印信典守、文書收發、繕校、公文稽催及檔案管理。
六、員工薪餉清冊之編造與核發及所得稅扣繳。
七、現金出納、票據、有價證券保管及出納帳冊表報處理。
八、駕駛、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之管理;公務車輛之採購、管理、汰換、維護、保養及油料購發。
九、財物之購置、保管、各種庶務與財產之異動登記及保管。
十、其他不屬各課、室事項。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入、出預(概)算之籌編及分配預算之編報。
二、預算控制及收支憑證之內部審核。
三、各種會計報告、帳簿與備查簿之登錄及編製。
四、採購案件之監標及監驗。
五、工程施工預算、決算及竣工驗收總表之加總。
六、歲出(入)應付(收)款之保留及經費流用。
七、付款憑單、轉帳憑單、收支傳票及轉帳傳票之編製。
八、公務統計資料之蒐集及報送。
九、其他有關會計事項。
各工程隊任務如下:
一、電力、號誌、電務、機務工程監造及紀錄之查證。
二、監造顧問執行監造之監督。
三、電務與機務工程施工及預算書之編審。
四、契約之執行、督導、變更、查證、結算及初驗。
五、軌道測量工程之查驗及進度控制。
六、施工區沿線之安全維護及檢查。
七、公共管線遷移、協調、補償之協助辦理。
八、與其他介面工程介面整合之配合處理。
九、工地重大事故現場處理之督促及查報。
十、其他有關系統工程事項。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辦事細則全文共 17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7.06.15,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