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補貼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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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大眾運輸補貼辦法第15條規定了新開辟或接續行駛路線的基本營運補貼金額計算方式,其中提到準用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該條的規定,每車公里或每航次浬合理虧損及實際營運收入的計算,由主管機關依據類似路線最近一年營運資料審定。 參考資料: - 大眾運輸補貼辦法第15條 - 裁判書或判決書:依照大眾運輸補貼辦法第15條的規定,主管機關根據類似路線最近一年營運資料審定了每車公里或每航次浬合理虧損及實際營運收入的計算方式,并在裁判書或判決書中予以了具體適用。
- 第十二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審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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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