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 9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路線撥道、起道或加固時,不得影響號誌之正常功能,設有軌道電路之軌道,對其底部之導線、導管、鋼軌兩端之連軌線,絕接頭及附設軌道上之其他有關電氣號誌附屬品等,應特別注意,勿使電路發生障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