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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第 18 條(公路修建工程之期限)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路修建工程,應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期限開工、竣工;如有正當理由,不能依限開工、竣工時,應敘明理由,報請上級公路主管機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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