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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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營運路線許可證之請領、補發或換發,均應依規定繳納證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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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7條的規定,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營運路線許可證的請領、補發或換發,都需要按照規定支付證照費用。根據法院的裁判書,例如在案例中,因為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的申請有一定的時間限制,若沒有在期限內申請或支付證照費用,就可能會面臨被註銷牌照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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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