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投保責任險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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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所有人不依第三條至第六條之規定辦理時,公路監理機關應不予發照或吊銷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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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律條文的相關資訊。
- 第三條至第六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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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汽車所有人不依第三條至第六條之規定辦理時,公路監理機關應不予發照或吊銷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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