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4 條(牌照行照違規之處罰)
- 1.汽車行駛應隨車攜帶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或預備引擎使用證。
- 2.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 一、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 二、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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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規範牌照遺失破損不補換、號牌污穢不洗刷,處車主300至6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
Q · 車牌髒了或破了沒處理會被罰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牌照遺失或破損卻不報請補發、換發,或號牌被污穢遮蔽而不洗刷清楚(且非行車途中因雨雪道路泥濘所致)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補換牌照。罰鍰金額雖低,但「責令改正」未依限完成,可能遭連續舉發,整體成本遠高於原罰單。
白話解讀
300到600元,這大概是整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最便宜的罰單之一。但它管的兩件事,一件你可能天天在犯,另一件你可能從沒注意過。第一件:車牌遺失或破損後不去監理站補辦。跟第12條「無牌行駛」的36,000元比起來,這條罰的是那個「你知道壞了但拖著不去處理」的拖延行為。第二件更有意思:號牌污穢。你的車牌被泥巴、灰塵、蟲屍蓋到看不清,如果不是因為行車途中剛好遇到雨雪泥濘,你有義務把它洗乾淨。法律特別排除了「路上剛沾到的」情形,言下之意是:你明明停在家裡就看到車牌髒了,卻不洗就開出去,這就是你的問題。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重點藏在第一項:開車必須隨車攜帶行車執照。2013年修法時特別把「未攜帶行車執照」從罰則中拿掉了,因為員警已經可以用隨身電腦查詢,但「應隨車攜帶」的義務本身還寫在法條裡,只是不罰了。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是規範汽車牌照與號牌基本維護義務的行政罰條文。涵蓋兩種情形:一是牌照遺失或破損卻不向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二是號牌污穢未洗刷清楚或被他物遮蔽,且該污穢非行車途中因雨雪道路泥濘自然造成。違反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處罰並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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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現在開車真的不用帶行車執照了嗎?▾
法律上你仍然「應」帶(第一項明文規定),但2013年修法刪除了未攜帶的罰則。員警現在可以用隨身電腦查詢你的車籍資料,所以實務上不帶也不會被罰。但行車執照記載車輛基本資料,發生事故核對車輛身分時帶在身上較方便。可用手機拍一張行車執照存在相簿,需要時快速出示。
Q2車牌太舊褪色了算「污穢」嗎?▾
嚴格來說褪色更接近第13條的「損毀使不能辨認」而非本條的「污穢」。實務上若褪色輕微,員警可能先用本條開單並責令改正;嚴重到完全看不清號碼,就會升級到第13條甚至第12條。定期檢驗時驗車員會檢查車牌狀況,趁那時候換最省事。
Q3道交條例第14條是什麼?▾
規範汽車牌照與號牌的基本維護義務,牌照破損不補換、號牌污穢不洗刷都會被罰300到600元,是全條例最輕的罰則之一。
Q4什麼情況算「號牌污穢」?▾
號牌被泥土、灰塵或他物遮蔽到看不清楚,且不是行車途中遇雨雪道路泥濘自然沾污的情形。
Q5「責令改正」是什麼意思?▾
除罰鍰外,主管機關要求你限期把牌照補換或洗刷清楚,逾期未改正可連續舉發,成本反而更高。
Q6汽車行駛還要隨車攜帶行車執照嗎?▾
第一項仍規定「應」隨車攜帶,但102年修法已刪除未攜帶的罰則,義務還在只是不罰。
Q7車牌破損怎麼去補換?▾
帶行照與身分證到監理站申請補發或換發,繳規費約200到400元,多可當天完成。
Q8車牌污穢被開單怎麼辦?▾
若確實是行車途中遇泥濘沾污,可在陳述意見階段提出行車紀錄器畫面與天氣資料,主張屬排除情形。
Q9補換牌照要多少錢?▾
牌照製作與規費約200到400元;若被開單後才辦,還要加上300到600元罰鍰並留下違規紀錄。
Q10怎麼證明車牌是路上自然沾污的?▾
保留行車紀錄器影像、行駛路線與當日天氣(雨雪泥濘)資料,作為非可歸責於己的佐證。
Q11第14條 vs 第13條牌照損毀差在哪?▾
第14條是污穢或破損不補換罰300到600元;第13條是損毀變造或標明不清罰2400到4800元,較嚴重。
Q12第14條 vs 第12條無牌行駛差在哪?▾
第14條罰牌照管理疏失300到600元;第12條無牌或偽牌可罰數萬元並沒入牌照、禁止行駛,差距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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