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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 條(道路安全設施之設置與管理及遵守;違反時應負之刑責)

  1. 1.道路標誌、標線、號誌及其他相關設施之設置與管理,應提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路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以便利行旅並確保交通安全。
  2. 2.駕駛人駕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3. 3.前項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樣式、標示方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4. 4.駕駛人駕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行人違反第二項規定肇事或致人肇事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依法負其刑事責任。但因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有明顯過失而致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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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規定用路人應遵守標誌號誌與交通指揮,違規肇事致人死傷者負刑責,但指揮人員明顯過失者除外。

Q · 我綠燈正常通過卻撞到闖紅燈的人,要負刑責嗎?

依第4條第4項,駕駛人或行人違反第2項遵守標誌號誌、服從指揮的義務,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由違規的一方負刑事責任。2014年增訂這一項之前,常出現守法駕駛撞到違規者反被判過失的爭議。但書設有例外:若交通警察或義交的指揮有明顯過失而導致事故,違規方不負此責。實務上行車紀錄器畫面是認定誰違規的決勝證據。

白話解讀

2006年,一位守法駕駛在綠燈時正常通過路口,一名退休校長闖紅燈衝出來被撞死。法院判這位守法駕駛有罪。2014年,一位義交在路口指揮交通,一名男子無視指揮闖入車流被撞死,法院判義交業務過失致死。這兩起判決引發社會譁然,直接催生了第4條第4項的修法:違反交通規則的人肇事致人死傷,由違規者負刑事責任,不是由守規則的那一方來扛。這一項翻轉了過去「撞到人就有罪」的邏輯。但它也留了一個例外:如果指揮交通的警察或義交的指揮有「明顯過失」,違規者可以不負責。第2項是你每天都在遵守的義務:駕駛人和行人必須遵守標誌、標線、號誌,也必須服從交通警察和交通稽查人員的指揮。第3項授權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制定標誌標線號誌的設置規則。這四項合起來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框架:設施規範、遵守義務、授權細則、責任歸屬。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為交通管理的基礎義務條款,規範標誌標線號誌的設置目的、用路人遵守及服從指揮的義務、設置規則的授權依據,以及違規肇事致人死傷時的刑事責任歸屬與指揮人員明顯過失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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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闖紅燈被車撞,是闖紅燈的人負刑責嗎?

依第4條第4項,違反遵守號誌義務而肇事或致人肇事,因而致人死傷者,違規方負刑事責任。但法院仍會審查雙方有無過失,不是違規方就自動承擔全部責任。

Q2警察指揮跟紅綠燈不一樣,我該聽誰的?

聽警察。第2項規定須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的指揮,現場指揮優先於固定號誌;但指揮有明顯過失導致事故時,依但書遵從指揮者不負刑責。

Q3路上標線看不清楚出了事,算誰的錯?

第1項要求標誌標線設置與管理應提供路況資訊。設施有瑕疵時,除追究對方責任外,還可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向設置管理機關求償。

Q4行人也會因為交通違規被判刑嗎?

會。第4項適用對象包含行人,行人違反遵守義務(如闖紅燈、不走行穿線)致人死傷者,依法負刑事責任。

Q5第4條第4項的但書什麼時候可以用?

當交通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稽查任務人員的指揮有明顯過失而導致事故時,違規方不負刑事責任。

Q6義交指揮失誤造成事故,誰要負責?

若義交指揮構成明顯過失,違規駕駛可依但書免刑責;義交本身是否負責,視其過失程度與身分依個案認定。

Q7大眾捷運(輕軌)發生事故也適用第4條嗎?

適用。2015年修法已將大眾捷運系統車輛納入遵守義務與刑責規範對象。

Q8標誌標線號誌的設置規則由誰訂定?

依第3項,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據此訂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道路交通法第7条(信号機の信号等に従う義務)
🇰🇷 韓國도로교통법 제5조(신호 또는 지시에 따를 의무)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 德國StVO § 36 / § 37(Weisungen der Polizeibeamten / Wechsellichtzeichen)
🇫🇷 法國Code de la route article R412-30(feux de signalisation)
🇺🇸 美國Uniform Vehicle Code § 11-202(obedience to traffic-control de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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