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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3 條

  1. 1.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2. 2.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3. 3.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4. 4.汽車行駛於行人優先區,應依速限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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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遇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時,無論有無號誌均應暫停讓行,違反可裁罰並為肇事刑責認定依據。

Q · 看到行人我減速就好,還是一定要停下來?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二項,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或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時,無論有無號誌都應「暫停」讓其先行通過,不是「減速」即可。減速時車輛仍在移動,行人會誤判而受傷。行車記錄器會精確記錄你是否完全停車,事故鑑定時「減速但未停車」會被列為違規事項,肇責比例直接拉高。

白話解讀

這條是台灣行人路權的核心。2023 年以前你可能會聽到很多駕駛抱怨「行人走那麼慢害我等」,現在這套敘事已經失效了。本條規定:行人穿越道前要減速慢行,遇到行人穿越時不論有沒有號誌都要暫停讓行;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岔路口,只要有行人要穿越也要禮讓;行人優先區內要依速限慢行並暫停讓行人。違反會被罰款,但更可怕的是:如果撞到行人造成傷亡,本條會變成你「過失致死」或「過失致重傷」起訴的核心法律依據。台灣前幾年「行人地獄」的國際惡名,就是這條的執法強度被嚴重低估造成的。現在執法從嚴,駕駛的容錯空間越來越窄。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為行人路權核心規範,要求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應減速慢行,遇行人或攜帶白手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時,無論有無號誌均須暫停讓行;未劃設穿越道之交岔路口及行人優先區亦同,確立行人為法定優先通行者。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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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行人沒走斑馬線過馬路被我撞,我會有事嗎?

會。本條第三項規定,即使沒有劃設行人穿越道,只要在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駕駛仍要禮讓。行人沒走斑馬線可能影響其肇責比例,但你「沒禮讓」依然成立違規。實務上行人即使有過失,駕駛也很難完全免責,因為汽車是強勢方、行人是弱勢方,法院通常會把汽車的注意義務拉得很高。

Q2看到行人我減速就好還是一定要停下來?

本條用的字是「暫停」,不是「減速」。減速時車子還在移動,行人會誤判速度而受傷。法律要求是停下來等行人通過。行車記錄器會精確記錄你有沒有停車,事故鑑定時「減速但未停車」會被列為違規事項,肇責比例直接拉高。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

Q3拿白手杖的視覺障礙者要過馬路我怎麼辦?

停車讓他先過,並且不要按喇叭。視覺障礙者只能靠聲音判斷環境,突如其來的喇叭聲可能讓他驚嚇跌倒。本條把視覺障礙者特別獨立列出,就是要駕駛比一般行人更加謹慎。你停下車後可輕踩煞車讓車子發出細微聲音示意,或熄火讓他知道你在等他。

Q4行人優先區是什麼?跟一般道路有什麼不同?

行人優先區是設有特定標誌的區域,車輛在這裡完全沒有優先權。本條第四項規定要依速限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不得阻礙行人通行,並且暫停讓行人先行。違規處罰通常比一般路段更重。商業徒步區、社區巷弄常被規劃為行人優先區,開車進去找停車位時速度過快或讓行人需要避讓你,就可能被檢舉。

Q5不禮讓行人罰多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裁處罰鍰並記點,肇事致人傷亡者加重,具體金額以現行法為準。

Q6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是什麼?

台灣行人路權核心規範,要求汽車遇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號誌都要暫停讓行,含視覺障礙者特別保護與行人優先區規定。

Q7什麼叫行人優先區?

設有特定標誌、車輛無優先權的區域,須依速限慢行、不得危及或阻礙行人,並暫停讓行人先行。

Q8暫停讓行跟減速慢行差在哪?

暫停是車輛完全靜止,減速車子仍在移動;本條第二、三項要求的是暫停,減速不足以免責。

Q9遇到行人過馬路怎麼正確禮讓?

提前觀察→減速→完全停車→等行人通過(視障者勿按喇叭)→確認淨空再起步。

Q10怎麼證明自己有停車讓行?

調出行車記錄器顯示進入路口前完整停車,配合拉手煞車或熄火更能證明完全停下。

Q11撞到行人被告過失傷害怎麼辦?

立刻調行車記錄器看停讓動作、評估和解取得諒解書、對鑑定不服可申請複議。

Q12被車輛逼迫的行人如何檢舉?

當下錄影或拍照記車牌、撥110,以本條作為向警方檢舉的法律依據,不必等擦撞。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item減速慢行暫停讓行
法律用字不符本條暫停讓行要求符合本條第二、三、四項
車輛狀態仍在移動,行人易誤判完全靜止,行人安全通過
行車記錄器佐證鑑定列為違規事項最強免責防禦證據
肇責比例明顯拉高大幅降低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道路交通法 第38条(横断歩道等における歩行者等の優先)
🇰🇷 韓國도로교통법 제27조(보행자의 보호)
🇨🇳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减速、遇行人通过应停车让行)
🇩🇪 德國§ 26 StVO(Fußgängerüberwege)
🇫🇷 法國Code de la route article R415-11(priorité aux piétons)
🇺🇸 美國Uniform Vehicle Code § 11-502(Pedestrians' right-of-way in crosswalk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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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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