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6 條
- 1.汽車所有人依前條規定申請者,應填具申請書,並依下列規定提出證明文件: 一、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明。如繳驗證件不能清楚辨認者,並應繳驗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二、以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申請登記者,除應有該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外,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如其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另繳驗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三、以公司、行號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如係以公司、行號之聯絡處、辦事處或通信處名義登記者,除應憑總公司、行號之證明外,亦應提具總公司、行號之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但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四、以執行業務者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該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五、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及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 六、申請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應繳驗主要駕駛人符合登記車種之有效駕駛執照正本。
- 2.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原汽車所有人委託汽車買賣業代辦過戶者,得憑各該款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委託汽車買賣業代辦過戶之委託書或當地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開具之證明書申請登記,並另繳驗汽車買賣業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汽車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代辦人身分證,始得辦理。以當地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開具之證明書申請登記者,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影本審驗。
- 3.前項委託汽車買賣業代辦過戶,如係辦理機車過戶者,其證明書並得由當地機車修理業職業工會開具。但其繳驗之工會會員證與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之負責人應屬同一人。
- 4.前二項之汽車買賣業,應依法辦妥公司或行號登記,並經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且無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不實之情事者,方得辦理受託代辦過戶業務。
- 5.汽車所有人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汽車過戶者,除繳驗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證明文件外,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汽車所有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但汽車所有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得以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文件代替之。
- 6.從事汽車運輸業者,不得領用與其經營性質相同種類之自用車牌照。但因行政或修護需要者,公路監理機關得以其營業車輛每五十輛發給一付之比例,發給自用小型車牌照一付,十輛以上未滿五十輛者以一付計。
- 7.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自用大客貨兩用車、自用小貨車或幼童專用車牌照,不得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公路監理機關依附件一及附件一之一審核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以直接從事生產,需裝載本身所需或生產之物品時,得申請領用自用大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 二、從事休閒遊憩露營活動得申請領用自用小貨車牌照,並以一付為限。
- 8.申領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以個人名義領照使用之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兩用車及自用小貨車為限,其審核規定如附件一之二。
- 9.申領車廂為部分或全部無車頂之大客車牌照,以經主管機關核准行駛路線,並專供市區汽車客運業作為公共汽車使用之車輛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規定汽車登記文件,依個人、公司行號、執行業務者等身分繳驗不同證件,並限制自用大貨車等以個人名義登記。
Q · 辦汽車登記要帶什麼證件?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文件清單按身分而定:個人帶身分證(辨識不清需補駕照、健保卡或護照等第二身分證明);機關團體、公司行號要附統一編號與登記證明,影本另繳營業稅證明;執行業務者要附執業證明或公會證明。委託他人代辦另須代辦人身分證加車主駕照、健保卡或護照其一。自用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幼童專用車原則不得以個人名義登記。
白話解讀
你買了車,興高采烈準備過戶,結果監理站窗口冷冷一句「文件不齊」打發你回家。這條規則就是那張隱形清單:每一種身分(個人、公司、行號、執行業務者、計程車司機)需要繳什麼證件,全寫在這裡。重點不是條文本身,而是它埋了三個多數人不知道的陷阱。第一,自用大貨車、自用小貨車、幼童專用車不能用個人名義登記,除非你是直接從事生產的個人或申請露營車(一台為限)。很多人想買 1.5 噸小貨車當露營車或載貨用,沒看這條就直接付訂金,結果牌照下不來。第二,從事汽車運輸業(計程車、貨運、客運)不能再領同性質的自用車,只能用 50:1 的比例領自用小型車。第三,委託車商代辦過戶有特別規定,連委託他人(不是車商)代辦也要交駕照、健保卡或護照其中之一證明你本人授權。少一張,整個流程作廢。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為汽車登記證明文件的程序性規範,依申請人身分(個人、機關學校團體、公司行號、執行業務者、個人計程車業)分列應繳驗文件,並就委託代辦、汽車運輸業領用自用車比例、特定車種禁以個人名義登記等情形設特別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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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想買台小貨車自己用來搬家或載露營裝備,可以用我自己的名義領牌嗎?▾
原則不行。本條第七項規定自用大貨車、自用小貨車、自用大客車、自用大客貨兩用車、幼童專用車不得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但有兩種例外:直接從事生產需載自身生產物品,或從事休閒露營活動(限一付),且須經公路監理機關依附件一或附件一之一審核核准。實務上建議先看清楚附件一之一的審核要件再簽購車合約。
Q2請朋友幫我去辦過戶,他需要帶什麼?▾
依本條規定,除車主身分證件影本外,朋友還要帶自己的身分證,加上車主有效的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其中一份。若車主不便提供,可改以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文件代替。出門前先上監理服務網或撥0800客服確認,避免白跑一趟。
Q3我經營計程車行,可以另外用車行名義買一台轎車當代步嗎?▾
不得直接領同性質(客運)的自用車。但本條給了出口:營業車每五十輛可發自用小型車牌照一付,十輛以上未滿五十輛者以一付計。此規定旨在防止運輸業者將營業車偽裝為自用車。動用此額度前須確認車隊已正式登記列管。
Q4以公司名義買車,跟個人比起來文件差很多嗎?▾
差很多。公司或行號要繳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登記證明書,並提具統一編號。若繳影本,須另附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以聯絡處、辦事處或通信處名義登記者,還要附總公司證明與統編。建議一次備齊,避免退件補件再跑一趟。
Q5汽車過戶要帶什麼證件?▾
車主身分證件,委託他人代辦另須代辦人身分證加車主有效駕照、健保卡或護照其一,或公證文件代替。
Q6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在規範什麼?▾
規範汽車登記應繳驗的證明文件,依個人、機關團體、公司行號、執行業務者、個人計程車業五種身分分列清單。
Q7什麼叫執行業務者登記車輛?▾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以事務所名義登記車輛,須繳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加執業證明或所屬公會證明。
Q8同性質自用車限制是什麼意思?▾
從事汽車運輸業者不得領用與經營性質相同種類的自用車,防止營業車偽裝自用車逃避管制。
Q9汽車過戶怎麼辦理?▾
確認身分別 → 備齊對應證件 → 確認車種限制 → 委託需補代辦文件 → 臨櫃或經監理服務網確認後送件。
Q10個人名義怎麼申請自用小貨車?▾
限直接從事生產或休閒露營(一付為限),須備佐證資料經公路監理機關依附件一、一之一審核核准。
Q11委託朋友代辦過戶要怎麼準備?▾
備代辦人身分證加車主有效駕照、健保卡或護照其一;不便提供時改以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文件代替。
Q12公司買車的文件怎麼準備才不會退件?▾
備登記公文或登記證明書加統一編號,繳影本者另附最近一期營業稅證明,聯絡處登記再加總公司證明與統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身分別 | 核心應繳文件 | 特殊限制 |
|---|---|---|
| 個人 | 國民身分證(辨識不清補駕照/健保卡/護照) | 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幼童專用車原則不得登記 |
| 機關/學校/團體 | 正式證明文件+統一編號(影本另附統編編配通知書影本) | — |
| 公司/行號 | 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公文或登記證明書+統一編號 | 影本另附最近一期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
| 執行業務者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執業證明或公會證明+統編編配通知書影本 | — |
| 個人計程車業 | 國民身分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公路主管機關同意文件 | 從事汽車運輸業者不得領同性質自用車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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