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7條規定,駕照再考須距上次考驗滿七日;路考未過者一年內再考免筆試,小型車場考及格者免重考場考。
Q · 駕照路考沒過,下次還要重考筆試嗎?
不用,一年內再考免筆試,但須等滿七天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7條,路考未及格而筆試已過者,下次申請考驗可免考筆試,免考期限為一年;小型車場考及格但道路駕駛未及格者,下次免考場考,期限同為一年。但再考驗距上次考驗不得少於七日,這七日是強制等待期。免考期從「考驗未及格之日」起算,逾一年未再考即須全部重來。
考駕照沒過想再戰?這條藏著兩個一般人不知道的時間規則。第一個是冷卻期:你今天考不過,七天內不能再來考,公路監理機關會把你擋在門外。第二個更關鍵,是「部分及格保留制」:路考沒過但筆試過了,下次只要再考路考就好,筆試一年內免再考;小型車的場考過了但道路駕駛沒過,下次也只考道路駕駛,場考免再考。很多人不知道這個規則,沒過就以為要從頭再來,白白浪費時間和精神。一年的保留期是你的時間紅利,過了就重置回零。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7條為駕駛執照考驗的程序性規範,建立兩項機制:一是再考驗冷卻期(距上次考驗不得少於七日),二是部分及格保留制(路考未過保留筆試成績、場考及格保留場考成績,免考期均為一年),用以兼顧考試效率與駕駛能力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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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本條第二項規定,路考沒過但筆試過了,一年內再考可以免筆試,只考路考就好。小型車的話,場考過了但道路駕駛沒過,一年內再考免場考。免考期從考驗未及格那天起算,不是報名那天,猶豫越久免考期就剩越少。
不行,本條第一項規定再考驗距上次考驗至少要七天,這七天監理站不會給你排考。建議利用這七天找教練針對被扣分的環節練習,沒練習就再考的過關率,跟剛考完直接重考差不多。把這七天當成必修的練習期。
一年內沒去考,免考期就失效,下次要從筆試重考。發現快到期時,就算沒完全準備好也建議先去考一次。條文沒限制免考期內考幾次,每次間隔七日即可,所以快到期時先去考試水溫、沒過再用剩下時間練習,比拖到最後一天賭一把更穩。
規範駕照考驗的兩個時間規則:再考須隔七日的冷卻期,與路考、場考一年免考的部分及格保留制。
路考未過保留筆試成績、場考及格保留場考成績,一年內再考免重複該項目,期限自未及格日起算。
考驗不合格後申請再考,距上次考驗不得少於七日的強制等待期,最快第八天才能再考。
把已通過的考驗項目(筆試成績、場考成績)保留一年,下次只補考未過的項目。
當天確認免考期截止日 → 度過七日冷卻期針對失誤練習 → 一年內預約再考,只補考路考免筆試。
從考驗未及格那天起算一年。例如 3/1 未及格,免考期到隔年 3/1,逾期須全部重考。
距上次考驗滿七日後,最快第八天可再考,七日內監理機關不予排考。
未及格當天向公路監理機關查詢並記下免考期截止日,作為再考排程的決勝期限。
筆試沒過不得參加路考、須重考筆試;路考沒過則保留筆試成績,一年內免筆試只補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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