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條禁止駕駛中觀看娛樂螢幕、操作行車輔助設備及手持使用手機通話傳訊,免持通話與支架被動觀看導航則合法。
Q · 開車停紅燈時可以滑手機嗎?
不行,停紅燈仍屬駕駛中,手持滑手機就違規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條,即使停紅燈,車輛仍在道路上、駕駛人仍在駕駛座,就屬「駕駛中」。此時以手持方式回 LINE、撥接電話或滑手機進行數據通訊,落入第一項第三款的禁止行為。合法方式是用藍牙耳機通話、手機固定在支架上被動觀看導航;伸手操作螢幕即違規。僅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手持限制。
邊開車邊滑手機,台灣街頭隨處可見。但這條把它直接寫成違規,而且不只是「不能拿著講電話」這麼簡單。法律明文禁止三件事: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車上螢幕看 YouTube、抖音、Netflix)、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導航不是不能用,但是「操作」它違規,意思是行車中你的手不能在螢幕上滑來滑去)、以及最常見的手持方式使用手機或電腦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手持」兩個字是關鍵。藍牙耳機講電話不違規,但你拿起手機講話違規。手機放在支架上看導航不違規,但你伸手去滑、回 LINE 訊息、改音樂,全部違規。例外只有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可以不受手持手機的限制。其他所有人,包括公務車、計程車、外送員,都沒有特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條為駕駛中行為管制規範,明文禁止三類分心行為: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或相類裝置進行撥接、通話與數據通訊。其立法核心在於區分「免持被動使用」與「手持主動操作」,後者為違規要件,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依法執行任務為唯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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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停紅燈時車輛仍在道路、駕駛人仍在駕駛座,屬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條所稱的駕駛中,手持滑手機回訊息或通話同樣違規。
手機固定在支架上被動觀看導航合法;行進間伸手重新輸入地點、滑開廣告或改路線,屬於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條第一項第二款。
不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條禁止的是「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使用藍牙耳機或車載免持系統通話不違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條規範駕駛中禁止行為,手持使用手機落入第一項第三款,罰則在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
指車上播放影片、影音等娛樂內容的顯示裝置,例如車機看 YouTube、抖音、Netflix,駕駛中操作或觀看都禁止。
以手部持握方式操作手機撥接、通話、傳訊息。免持耳機與固定支架被動觀看不算手持。
導航、行車資訊等輔助裝置。被動觀看合法,行進間主動操作(輸入、滑動、改路線)違規。
出發前設定好導航與音樂、手機固定支架只被動觀看、通話用藍牙耳機、必須操作時先安全停靠路邊。
依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汽車駕駛人手持使用行動電話罰 3,000 元、機車 1,000 元。
請警方調閱事故時點的手機通聯與操作紀錄,電信業者通常保留六個月以上,可直接證明違規。
可於規定期限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向交通法庭聲明異議,提出非手持使用(如行車紀錄器、支架照片)等反證。
兩者都違規。判準是車輛是否在道路、駕駛人是否在駕駛座,不是車輪有沒有在轉,停紅燈仍屬駕駛中。
| 情境 | 合法做法 | 違規做法 |
|---|---|---|
| 通話 | 藍牙耳機 / 車載免持 | 手持手機講電話 |
| 導航 | 手機固定支架被動觀看 | 行進間伸手操作、輸入、滑廣告 |
| 娛樂影音 | 關閉車上娛樂螢幕 | 觀看 YouTube、影片、抖音 |
| 訊息 | 停車熄火後回覆 | 行進或停紅燈手持回 L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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