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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37 條
路面顛簸標誌「警3○」,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設於路面顛簸路段或特設跳動路面地段將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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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37 條,路面顛簸標誌「警3○」的設置目的是為了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通常會設置在路面顛簸路段或特設跳動路面地段將近的地方。例如,可以舉出具體的範例,根據台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16612號卷內的相關資料,當路段有明顯的路面顛簸或跳動情況時,應設置路面顛簸標誌以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以確保行車安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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