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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45 條
當心台車標誌「警38」,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慢行。設於台車平交道將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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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45條,當心台車標誌「警38」是用來提醒車輛駕駛人在台車平交道附近慢行的標誌。根據相關案例資料(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16612號、98年度偵續字第7號卷),這樣的標誌設置在台車平交道將近的地方,目的是提醒駕駛人在該區域慢行,以確保安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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