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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48 條
隧道標誌「警41」,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慢行。設於隧道將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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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48 條,隧道標誌「警41」的用途是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慢行,設置地點是在隧道將近的地方。這項規則的參考資料可以是台灣省政府交通處所頒布的「臺灣省公路局安全巡視注意事項」,根據第十條的規定,路上已設置的標誌及繪漆之標線應經常維持清晰醒目,容易識別。舉例來說,若一條隧道使用了"警41"標誌,但標誌不清晰或容易混淆,就可能違反了這項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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