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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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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場所,應備有第十一條規定有關之交通安全教材及其他必要之設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源資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13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場所應備有第11條規定有關之交通安全教材及其他必要之設備。根據該條規定,講習場所必須提供相關的交通安全教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設備,以符合法規要求。例如,可舉例該設備可能包括給學員使用的安全帽、道路交通標誌等。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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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 13 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場所,應備有第十一條規定有關之交通安全教材及其他必要之設備。」(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