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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未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關登記許可之拖、吊車輛,不得擅自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沿線路權範圍內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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