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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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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轄區,以路權範圍及與其他道路交接點為分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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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4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的轄區界定是以路權範圍及與其他道路交接點為分界點。這表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的管理範圍是根據道路的權限及與其他道路的接合點來劃分的。 舉例來說,如果一條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與其他道路相交,那麼這個交接點就是轄區的分界點,根據這個規定,這個交接點附近的管理權限可能會有所不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規劃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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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4 條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轄區,以路權範圍及與其他道路交接點為分界點。」(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