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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器材管理規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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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器材之許可廠商如遷移地址、變更商號、變更負責人或營業項目、因故停業等,均應事先向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屬各地電信監理機構辦理換發許可執照或停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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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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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器材管理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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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信管制器材管理規則第 7 條規定:「電信管制器材之許可廠商如遷移地址、變更商號、變更負責人或營業項目、因故停業等,均應事先向交通部電…」(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信管制器材管理規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