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 4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應參酌實驗之辦理情形,適時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倘涉及跨機關(構)合作,應轉請相關機關(構)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