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110.02.22 訂定)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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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機構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十條規定,本會得予警告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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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審驗機構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十條規定,本會得予警告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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