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船員法 第 12 條(僱傭契約之簽訂及主管機關備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航政機關備查後,受僱船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