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法 第 12 條(僱傭契約之簽訂及主管機關備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航政機關備查後,受僱船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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