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船員法 第 58 條(船長指揮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船舶之指揮,由船長負責;船長為執行職務,有命令與管理在船海員及在船上其他人員之權。
  2. 船長為維護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或身體,對於船上可能發生之危害,得為必要處置。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船員法 第5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