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車輛暨人員進出貨櫃場應遵照商港管理機關管制規定,如未遵守規定致發生意外事故,應自行負責。
根據商港棧埠管理規則第67條,各種車輛暨人員進出貨櫃場應遵照商港管理機關管制規定,如未遵守規定致發生意外事故,應自行負責。根據這條法規,車輛和人員進出貨櫃場必須遵守管理機關的管制規定,如果因未遵守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将由违规者自行承担。 參考資料: 商港法 範例: 上述法條主要是要求進出貨櫃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的管制規定,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如果有人未遵守規定導致了意外,則需要自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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