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為維護港區安全、衛生,得派員登輪或進入鄰近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廠、場、油站內施行檢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