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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救護機構組織及作業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救助遇難船舶,處理海水油污及有毒物質,由交通部會同國防部組設中華民國海難救護委員會 (以下簡稱海難救護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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